弘一法师出家前,徐蔚如曾特意去杭州看望,相互交谈中,他说了一段影响弘一法师后半生的话:“自古以来,出家的法师们,讲经的多,讲律的少。尤其近百年来,没有专门研究律学的,就算有也不彻底、不清楚。因此,你出家后可以研究律学,把中国的律宗重振起来。”弘一法师历来对自己的才华颇有信心,又有一种济世为民的思想,获悉有这样慈悲而重要的律宗,便暗自选定律宗作为修行之本。两年后,徐蔚如再次恳求弘一法师专研南山律。“以为吾国千余年来秉承南山一宗,今欲弘律,宜仍其旧贯,未可更张。”弘一法师从此更加专心学习,勇猛精进。10年后,弘一法师在上虞法界寺佛前发愿专修南山律,“随力弘扬,以赎昔年轻谤之罪”。
弘一法师所处的时代正是中国佛教内忧外患的特殊时期,佛法崩坏,这让弘一法师十分痛心,他下定决心专修南山律。弘一法师认为“法门陵夷,僧宝殆绝,除了扶律,是不足以言振兴了”。所以,弘一法师当时的心愿就是为僧团树戒幢,为教界立规范。
关于受戒与得戒的问题,弘一法师于1935年底在泉州承天寺弘法时,专门做了一场关于《律学要略》的演讲,还特地详细阐述了这一问题:“我们生此末法时代,沙弥戒与比丘戒皆是不能得的,原因甚多甚多!今且举出一种来说,就是没有能授沙弥戒比丘戒的人;若受沙弥戒,须二比丘授,比丘戒至少要五比丘授;倘若找不到比丘的话,不单比丘戒受不成,沙弥戒亦受不成。我有一句很伤心的话要对诸位讲:从南宋迄今六七百年来,或可谓僧种断绝了!以平常人眼光看起来,以为中国僧众很多,大有达至几百万之概;据实而论,这几百万中,要找出一个真比丘,怕也是不容易的事!如此怎样能受沙弥比丘戒呢?既没有能授戒的人,如何会得戒呢?”